各部门工会: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部门工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华农工字〔2014〕4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华农工字〔2015〕6号)的要求,校工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先进集体(5个):其中学院(含教学部)工会先进集体3个,机关、教辅部门工会先进集体2个。
2、优秀工会干部(10名):各部门工会干部。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若干名):从会员中评选,按照部门工会人数2%的比例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四项职能得到落实,较好地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2、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协作,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3、学院(教学部)部门工会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教代会职权得到落实。
4、坚持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发挥工会优势,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深化“三育人”工作,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
5、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和“送温暖”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效果显著,职工满意。
6、积极开展“教职工小家”创建活动,努力打造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小家”。
(二)优秀工会干部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进取、乐于奉献。
2、组织动员教职工好。能有效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技能竞赛和文体活动,使工会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完成工作成绩好。履职尽责,在推进工会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关心服务教职工好。主动关心服务教职工,注重倾听教职工呼声,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做教职工信得过的贴心人。
5、接受会员监督好。能主动推进工会工作民主化、规范化建设,主动公开工会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深受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6、担任工会干部1年以上。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热心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
3、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成为工会会员1年以上。
三、具体要求
1、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部门工会,需分别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等材料,一式2份(详见附件1、2、3)。
2、上述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下午5:30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009室),并发送电子版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scau.edu.cn,邮件标题统一格式:“xx工会+工会评优”。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85280095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3.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
4.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汇总表
5.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校工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