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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首届广东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2-08-24浏览次数:508

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首届广东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通知》(粤工会〔202226号)的要求,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优秀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我校在职教职工个人和集体,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并在2020630日前已整体应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创新成果,均可申报参加此次交流活动。

1.研制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技术改造、改进现有设备,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3.促进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效果显著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操作方法项目;

4.创新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特点的操作(工作)法,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或工作效率;

5.在引进、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中创新关键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项目;

6.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项目;

7.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工艺技术突破的项目。

凡涉及国家秘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的项目,国家重大项目,企业研发机构开发的重大项目,均不参加此次交流活动。

交流活动重点聚焦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性制造业和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化服务业;重点关注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以及非公企业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重点突出一线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新成果、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和“五小”活动创新成果,单位负责人不作为申报对象。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创新成果,优先提名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广东专利奖和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新成果第一完成人和集体,优先推荐参加广东省五一劳动奖评选。

二、申报名额及要求

1.每个部门工会限报送教职工优秀创新成果(集体或个人)、“五小”活动(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各1个。

2.所有省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务必申报(申报成果不占本单位名额),其参评结果作为全面考核工作室创新创效情况的重要指标。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工会于826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申报表电子版材料(附件23)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sca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推荐申报材料。校工会将组织统一评审后,推荐报送省教科文卫工会。

联系人:张艾君  周小梅    电话:85280097

 

附件:1、关于开展首届广东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通知

2、广东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推荐申报表

3、广东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校工会

                        2022824


附件1-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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