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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教职工合唱协会招收教职工会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02浏览次数:44

 

关于校教职工合唱协会招收教职工会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活跃教职工文化艺术生活,以歌会友,相互学习,提高歌唱水平,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成立了。欢迎广大歌唱爱好者参加。

合唱协会会员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保证参加日常的集中训练,服从协会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2、我校在职教职工为主,男女不限,年龄不限。

即日起报名,采用书面或电子版方式,书面申请可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名请寄yflai@scau.edu.cn电子邮箱,或在以下网址直接填写:http://www.diaochapai.com/survey562709

联系人及电话:赖元峰13078800566,王雄志13480259927

 

附件一: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近期拟活动计划

附件二: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章程

附件三: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会员报名表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

20111018

 

附件一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近期拟活动计划

1、举办成立大会。

2、暂定每周一次对会员进行嗓音训练、合唱排练。同时组织合唱艺术欣赏,提高会员的合唱艺术修养和音乐素质。

3、积极配合学校参加校内文化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

4、争取参加近期举办的合唱节比赛,提高合唱协会整体表演水平。


附件二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章程

 

第一条  名称。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

第二条  性质。隶属华南农业大学校工会,由热爱合唱艺术,具备一定声乐基础、乐理知识、音乐素质,遵守合唱协会的规章制度,经考核合格的华南农业大学在职教职工为主组成的,自愿参加的全校性的群众性业余合唱协会体,系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

1、定期举行嗓音训练及合唱排练,提高教工合唱协会队伍水平。

2、发掘我校教职工歌唱爱好者的音乐才能和潜力,充实、巩固教工合唱协会队伍。

3、积极配合参加校内文化活动,倡导健康高雅音乐,普及群众性合唱艺术,促进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教职工校园业余文化生活。

4、积极争取参加校外交流比赛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合唱艺术交流,以歌会友,弘扬时代风貌,树华南农业大学形象,提高合唱协会整体表演水平。

第四条  组织机构。理事会为合唱协会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合唱协会的排练计划、演出计划、经费管理,决策合唱协会的重大事项。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指挥、秘书长、财务、声部长、各部部长组成,下设演出艺术部、宣传外联部、组织后勤部等。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有参加演出、观摩演出、接受培训的权利。

2、有发表不同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有监督和批评理事会的权利。

4、有参与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5、有退会的权利。会员退会由本人向理事会提出,由理事会在会员大会上宣布其退会。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艺术修养和合唱表演水平。

2、自觉维护合唱协会的名誉,遵守合唱协会的各种规章制度。

3、服从理事会领导,执行理事会决议,及时完成理事会布置的各种排练、演出和比赛任务。

第七条 会员无故不参加排练或演出被视为自动退会。会员不执行理事会决议,违反合唱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理事会应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接受者,理事会有权对其作出除名决定。

第八条  活动的形式

1、普及群众性合唱艺术,对会员进行嗓音训练、合唱排练。

2、举办合唱艺术欣赏,提高会员的合唱艺术修养和音乐素质。

3、配合学校搞好文化素质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4、积极参加社会各级组织的合唱比赛和校内外的各种演出活动,提高合唱协会整体表演水平。

5、加强对外联系,广泛开展群众性合唱艺术交流,促进合唱协会的发展与提高。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校工会拨款;

2、校内外赞助及捐赠。

第十条  管理办法

1、理事会成员的产生:会长由理事会选定,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指挥由理事会决定,声部长及部长由理事会指定。理事会成员二年一届,可连选连任。

2、理事会成员的分工:合唱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在理事会的协助下负责合唱协会的全面事务;指挥全权负责合唱协会合唱专业方面的事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管理工作,会长不在时主持合唱协会工作;秘书长负责全面协调、计划总结等文书及会务等事务;财务负责财务预算、决算及日常出纳及记账;声部长负责本声部的业务指导、出勤考核、会员联络等事宜;演出艺术部负责合唱协会的演出、服装、化装等有关方面事宜;宣传外联部负责合唱协会的有关宣传报道、起草合唱协会的有关文件、外出参赛演出、对外联络等;组织后勤部负责合唱协会的后勤事务、会员的发展、歌谱的印发等有关事宜。

3、经费管理。经费由财务专门管理,必须做到账目清晰,并定期向会员公布;主要用于合唱协会在演出、排练等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场租、交通、餐饮补贴、歌谱印制、聘请指挥及伴奏酬金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合唱协会经费收支情况明细每年报校工会备查。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

                                             20111018


附件三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会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工作部门

 

家庭电话

 

Email

 

手机

 

QQ

 

是否有合唱训练或其它音乐经历

 

 

 

 

 

 

 

 

 

 

 

 

识谱水平

1、五线谱:好□,一般□,不懂□

2、简谱:好□,一般□,不懂□

本人可以参加训练时间

周一晚□,周二晚□,周三晚□,周四晚□,周五晚□,周日下午□,周日晚□

本人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华南农业大学教工合唱协会,愿意遵守合唱协会章程,并自觉履行合唱协会义务。

 

本人签名: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电话:020-85280097

邮箱:gonghui@s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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