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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河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天河区关于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8-29浏览次数:17

各学院党委,后勤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选举天河区人大代表选民登记工作,现将天河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天河区关于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校实际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天河区关于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

 

选民登记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的过程,也是选民资格审查的过程。为切实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做好本地区选民登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1、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并按选区进行。

2、经批准以企事业单位为选区的选民,在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登记。

3、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

4、以选举日(201198日)为准,年满18周岁即199398日前出生(含98日,下同),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才能进行选民登记。

5、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二、选民登记的方法

各选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选区选民积极参与选举,并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进行登记:

1、自愿登记:是指在选举公告的时间内,由选民自行到选区或者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

2、查访登记:是指选区工作人员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地,逐户、逐人进行查访登记。

3、增减登记:是指以上次选民登记(2006年)换届选举时的选民登记表为依据进行核实后,作新增登记或者减除

新增登记的包括:(1)到201198日年满18周岁的;(22006年选民登记时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3)新迁入本选区的。

减除的包括:死亡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迁出本选区的;参军服现役的军人。

三、选民登记的范围

(一)应予登记的:

1、选民登记坚持属地原则,有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在本辖区内的,在其工作单位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

2、选民在选举期间出国探亲、学习、讲学、访问、考察、援外等的,由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工作单位代为办理选民登记。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或者现工作所在地办理选民登记。

3、在选举日(201198日)已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办理选民登记,以在学校登记为主;在职学习或者短期培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办理选民登记,以在户籍所在地登记为主。

4、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的本部(本校区)和分支机构(分校区)不在同一选区的,其人员原则上分别在本部(本校区)或者分支机构(分校区)所在地办理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5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选民登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参加选举,不能回原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参加选举的,可以依法委托其他选民代为办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实际上已经迁居本地但户籍没有转入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选民登记。户籍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者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可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我区上次(2006年)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所在选区选举机构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对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三年以上,书面提出要求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外来务工人员,经所在选区选举机构审核后,可以为其办理选民登记手续。

6、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应予登记。

(二)准予登记的: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人员,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办理选民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选民登记。

2、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决定暂停其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监狱、看守所或者劳动教养场所办理选民登记。

(三)暂缓登记的:

下落不明的公民暂不予登记。在选举日前返回的,予以补办登记。

(四)不予登记的: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暂停其行使选举权利的。

(五)不列入选民名单的:

1、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区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对是否患病有争议的,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2、根据全国、省、市人大的有关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已依法分别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内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再参加我区的人大代表选举。

3、在大陆经商、办企业的台湾籍人员不参加我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如果其本人有参选要求的,应当作为个案上报,由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四、其他工作

各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后,要发动选民积极参与查重、查错、查漏,做好复查核对工作,发现重登、错登、漏登的,应予及时纠正、公布。

 

 

天河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11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电话:020-85280097

邮箱:gonghui@s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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