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长期以来,各部门工会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校工会工作要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突出维护职能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并结合工会自身的特点,独立自主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组织的活力和教职工的凝聚力。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工会决定开展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各部门工会连续在岗二年以上的工会会员(含已入校工会的合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工会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坚持院务公开,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良好基础。
(二)参评条件
1、部门工会先进集体。
(1)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工会的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支持部门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
(2)部门工会机构完整,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积极开展“三育人”、“建家”活动和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2)部门工会机构完整,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积极开展“三育人”、“建家”活动和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4)切实加强维权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 “送温暖”活动,帮助本单位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慰问伤、病、住院教职工。
(5)重视并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院务公开制度;
(5)重视并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院务公开制度;
2、工会积极分子。
(1)参与校、院民主管理,积极主动建言献策;
(2)主动承担部门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关心群众生活,为教职工排扰解难,切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4)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和部门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主动承担部门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关心群众生活,为教职工排扰解难,切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4)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和部门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遵守工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三、评选办法和名额
1、各部门工会在本部门工会范围内进行初评,评选工作要按照严格条件,保证质量,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进行。评选出的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分别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部门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华南农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一式二份),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1、各部门工会在本部门工会范围内进行初评,评选工作要按照严格条件,保证质量,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进行。评选出的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分别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部门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华南农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一式二份),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2、我校现有29个部门工会,本次按照30%的指标评选部门工会先进集体9个。
3、本次评选部门工会积极分子限额在80人左右,各部门工会按照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3、本次评选部门工会积极分子限额在80人左右,各部门工会按照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四、评审机构
由校工会委员、教代会常委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评选出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
五、宣传表彰
由校工会委员、教代会常委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评选出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
五、宣传表彰
校工会将于9月份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并向部门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部门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华南农业大学部门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doc华南农业大学部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2、《华南农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3、2010年华南农业大学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评比名额.xls
校工会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评选 先进集体 积极分子 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