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7日下午,学校教代会团长在桃李厅对《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修改稿)进行修改讨论。
李伟健副主席首先向与会人员说明了召开会议的目的。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奖惩制度、福利政策等改革方案的出台、须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现在我校现行的《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已不适应学校发展的实际,要重新修订。人事处已拟出了《办法》(修改稿),由于目前无法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规定,可召开代表团正副团长会议讨论审议。
人事处副处长李付经介绍了《办法》(修改稿)的修订背景、指导原则及修改较大的条款,与会者进行了热烈的讨论。